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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血液中心冷库招标

责任编辑:admin2013-11-14 16:53:58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2013-12-05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受宁夏城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对宁夏血液中心迁建项目冷库设备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准宁夏血液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宁发改审发[2012]460号)批准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使用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本项目批准总投资6024.2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拨款和自筹,现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NXI130901H02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以东、纬十二路以南,西邻在建的自治区儿童医院。总建筑面积11845.6平方米,其中行政业务楼10389.7平方米,后勤楼1200.60平方米,门房47.7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泵房207.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宁夏血液中心迁建项目血液冷藏库设备供货及安装,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提供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制造商及经销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经销商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及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有类似项目业绩,近3年在中国境内有类似项目的供货和安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在宁夏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安装、售后及维修保养场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20日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经销商还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⑤业绩表(加盖公章);⑥在宁有售后机构证明(加盖公章)。(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复印费实印实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5日下午14:30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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