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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惠杰果蔬专业合作社冷库工程采购公告

责任编辑:admin2014-3-12 10:41:22

受上海惠杰果蔬专业合作社委托,对上海惠杰果蔬专业合作社管棚工程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报价。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制冷设备建设成功经验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已在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非会员供应商谢绝报名)


4、能按照上海市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专用冷库要求独立设计和制造;


5、企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6、在本市具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9、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投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3年6月份或2013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


10、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二、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2013-10542


项目内容:冷库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业主:上海惠杰果蔬专业合作社


项目名称:上海惠杰果蔬专业合作社冷库工程



交付日期:签定合同后30日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


2、中小企业申明函(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载”→“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选择下载后填列盖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3年6月份或2013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于2014年3月14日-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或于2014年3月20日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5:00,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领取招标文件。采购文件300元/本。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时间):2014年3月28日9: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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